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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专项活动网络学习(五)

[发布者]:yjsc [发表时间]:2019-03-13 [来源]:研究生处 [浏览次数]:

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专项活动网络学习(五)

研教函字[2018]4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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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研究生学术道德、杜绝论文作假专项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(所):

根据教育部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、代写行为的通知》及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、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70200app永利研究生学术道德,加强学术诚信建设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严厉查处论文作假行为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进一步提高认识,加强宣传教育

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,充分认识严厉查处论文作假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,加强宣传教育。学术道德、学术水平是研究生培养的核心要素,是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内容。各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和全体导师、研究生要本着对学术、对学校、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识学术规范问题。学院要组织全体导师和研究生认真学习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、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以及《70200app永利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》,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,强化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,坚决杜绝学位论文、学术论文买卖、代写、抄袭等学术失范行为。

二、落实工作责任,完善工作监督

1.研究生指导教师是规范研究生学术道德、杜绝论文作假的第一责任人,要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,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;并要重视对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和引导,加强对研究生科学实验、撰写论文、发表论文等过程的指导,强化学科知识传授、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;切实履行审查责任,严格把关,确保研究生论文及成果的原创性。

2.各学院是规范研究生学术道德、杜绝论文作假的责任主体,要加强对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宣传教育,尤其是在入学教育、论文开题等关键节点进行专题宣传教育,加强对学术论文、学位论文等环节的过程管理,及时发现并报告学术不端和论文作假行为。

3.研究生处是规范研究生学术道德的监督主体,要加强学风建设,开展全校范围的学术道德宣讲教育,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,完善论文查重盲审等审核机制。

三、开展专项自查,严肃责任追究

1.各学院要开展研究生学术不端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专项自查,查摆研究生学术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,落实出现问题的原因,明确整改措施,填写《研究生学术不端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专项自查情况表》,并要求全体研究生和导师签署《研究生学术诚信承诺书》。

2. 学校将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校范围检查,并将出台政策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标准。

3. 研究生处设置学术不端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举报电话:0531-89628760。对于存在学术不端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研究生、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,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。

4.对发现的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研究生,经查实后给予以下处分:

1)对情节轻微者,可给予责令改正、批评教育、取消相关奖项、延缓学位论文答辩等处理。

2)对严重违反学术道德者,给予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,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。对已授予学位的研究生,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裁定,可撤销其授予的学位。

3)违反学术道德特别严重而触犯法律者,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5. 指导教师因对研究生管理失职,致使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,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、暂停招生、直至取消其指导教师资格等处理。

研究生处

2018年8月27日